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4〕397号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按照《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要求,做好家电以旧换新中央与地方政策协同联动,推动家电以旧换新工作走深走实,现就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政策衔接

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本地区现有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与中央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有效衔接,完善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落实举措,精心组织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要充分考虑各类消费者合理诉求和各类消费场景不同特点,周密制定工作预案,确保消费者获得中央政策红利,保障政策平稳有序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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